退換貨政策

本文節錄自本公司,旨在向顧客提供退換貨品指引

 

定義

「商品」指閣下購買或訂購(而本公司已接受閣下的訂購)的貨品及附件。
「原銷售狀態」是指商品:
(1) 尚保持完好包裝、以及相關收據、貨品保証單、證書、贈品、換購品等(如有)均完好無缺;
(2) 未經佩戴、使用、修改且狀況與出售時無異
(3) 且沒有任何損毀。
本公司保留判斷商品是否屬於「原銷售狀態」的最終決定權。
「不設退換貨品」包括:
(1) 經雕刻、修改或代辦進口商品以及訂製的商品
(2) 收據上標明 “不設退貨、不設換貨”的商品。

 

服務細則

 

1 店面購物

 

1.1 退貨

購買的貨品或附件均不設退貨。

 

1.2 更換

除「不設退換貨品」外,閣下於本公司購買的貨品或附件,在保持「原銷售狀態」下,可在購買日起計3天內,連同收據及稅務發票(如有)在原銷售店更換1次。
,定價貨品及附件則按原售價更換,閣下須補回新舊貨品售價差額。任何更換不設退回差額,並只接受更換同類型及同計價方式之貨品。

2 網站購物

 

2.1 退貨

除了「不設退換貨品」、「訂製商品」外,閣下購買的貨品或附件在保持「原銷售狀態」下,可於收到商品7天內進行退貨,本公司會按閣下購買時的支付方式退回款項,但閣下需支付相關的寄運與手續費用。

 

2.2 更換

除了「不設退換貨品」、「訂製商品」外,閣下購買的貨品或附件在保持「原銷售狀態」下,可於收到商品7天內更換1次。
定價貨品及附件則按原售價更換,閣下須補回新舊貨品售價差額。任何更換不設退回差額,並只接受更換同類型及同計價方式之貨品。
本公司會退還首次寄出貨品的運費,但閣下需支付退回貨品及寄出新貨品之運費。
若因特別情況,例如「不設退換貨品」在寄運途中損毁或貨品不符合「原銷售狀態」,本公司會按個別情況決定是否接受退貨或更換。

 

3 購物優惠

若閣下享用了聯營或推廣活動優惠購物,但更換貨品或附件時優惠期已過,閣下將不能再享用同等購貨優惠。外間機構提供之購物優惠,則按有關機構之條款處理。

 

4 附帶物品處理

售出時所附帶的物品,如證書、包裝品、贈品、換購品等(如有)需要一併隨貨品退回,否則本公司會扣除相關的費用或拒絕退換貨品。

注意:以上各項條款將隨本公司之「商品退換政策」更新及修改,並將以該政策的最新版本為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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